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2022年04月修订)

发布者:陆乐发布时间:2022-04-22浏览次数:1490

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202204月修订)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转专业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原则

(一)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尽可能满足学生志愿和专业发展的需求。

(二)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制定转专业细则,将实施程序、标准和成绩等均向学生公布,增强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转专业对象与范围

(一)转专业对象

1. 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转专业范围

1.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院其它本科专业。

2. 转专业仅限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 大一学年未挂科,平均绩点≥2

4. 无寝室违章违纪。

5. 无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院根据专业情况和培养方案,制定其他条件。

四、转专业程序与办法

(一)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1. 组织报名。每年4月,学院根据专业发展要求和学校政策公布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递交学院。

2. 审定资格。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审定学生报名资格。

3. 考试录取。学院在学校安排的统一时间内组织转专业笔试和面试。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选满招生计划额定人数。

4. 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评选细则)

5. 公示名单。录取学生的名单,经校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教务处、学院负责受理。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获得录取,到招生学院确认,如有放弃的,最晚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以便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递补名额。

6. 审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五、转专业后续工作

(一)被录取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并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被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放弃转专业,经新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三)进入新专业的学生,须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齐所有课程,原专业所修课程若未列入新培养方案内的可抵充专业拓展课程计划,达到该专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各项条件,才能授予相关证书。

六、其他说明

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慎重考虑并先行了解新专业4年的培养方案。如因转专业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


附件:2022春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评选细则.docx

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