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陆乐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521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致教师

  • 教务系统中已发布期末考试安排。其中,考试工作包括考试管理和成绩管理。

  • 请于16进入教务系统查看本次期末考试安排,并注意本通知内的补考安排。请使用谷歌、火狐、IE10以上浏览器登录教务系统,非校园网环境须使用VPN

  • 请严格按照《上海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条例》要求完成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 请阅读下文了解本次初考安排、考试成绩提交要求、补考安排等工作注意事项。

如何查看期末初考安排?

点击“考试安排”菜单

进入我的考试


学年学期选择为: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


点击“切换学期”按钮

初考成绩提交及教学文档要求

TIP 1

教务系统610起开放成绩录入,7317:00关闭。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和提交工作,并及时提交期末教学文档。

教学实践周期间的教学班,710起开放成绩录入,71617:00关闭(录入前,须将学年学期切换到"2018-2019学年教学实践周")。

教务系统“下载专区”中,可下载成绩录入操作指南和视频。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务员或教务处信息科。

TIP 2

《学生手册》规定:“学生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提出缓考申请,并附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

学院教务员老师按要求在考试前把审批通过的缓考申请表报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系统中将其期末考试情况设置为“缓考”注意:考勤和平时成绩均须录入

TIP 3

课程总结请在教务系统中填写、打印。具体操作指南见教务系统内“下载专区”。

教师在查看“课程总结”并打印前,如单个内容板块字数较多,可调整板块的显示大小


补考安排及成绩提交要求专业课程补考

所有专业课程补考在开学2周内结束,请相关教师到学院教务员老师处了解专业课补考安排。


成绩提交要求

教务系统911开放成绩录入,925关闭。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缓考、补考成绩录入和提交工作。教学实践周期间的教学班成绩尚未完成录入的,亦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录入并提交。

教务系统中,补考成绩将于926发布。之后,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