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入党答辩制度
(修订稿)
为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和改进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学校党委决定在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推行入党答辩制度。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入党答辩”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发展对象启动预审的一个前提条件,“入党答辩”未通过的发展对象不得发展入党。
一、入党答辩的定义
“入党答辩”是学院党组织或党支部在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在启动预审程序前,为深入细致地审查他们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和工作表现等,通过公开答辩会的形式要求发展对象开展自我陈述、理论必答、时政选答、自由问答等,并由答辩小组评议决定是否进入预审环节的发展党员的一个工作程序。
二、建立“入党答辩制”的意义
1.有利于增加对发展对象在党的基本理论、入党动机、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深层次了解,有效促使发展对象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掌握。
2.有利于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和发展对象的了解和监督,使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展过程是否按标准和程序都接受群众有力的监督,切实把牢发展党员的“入口关”,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有利于增加党的知识和理论的普及性,促使党员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是对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三、入党答辩的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开展答辩时,既要防止形式主义,又要防止对发展对象求全责备,要结合发展对象在日常学习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加以科学判断。
2.提前告知原则。要将答辩工作要求提前告知发展对象,以便于其积极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做好答辩的充分准备。
3.公开公正原则。答辩过程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公开,接受现场提问和监督。
4.双向教育原则。要以答辩为平台,既开展对发展对象的教育,也注意引导和教育党员,在党内营造一种民主团结、敬业奉献、诚信友爱的政治氛围。
5.答辩小组票决原则。答辩小组的成员根据发展对象的现场表现和日常表现,综合评定后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其是否通过答辩。
四、“入党答辩”的实施步骤
(一)答辩会的前期组织
1.学院党组织或党支部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每年举办相应次数的公开答辩会。每次参加学院党组织答辩的发展对象一般不多于8人,参加党支部答辩的发展对象一般不多于4人,且都应逐个接受答辩。
2.由学院党组织或党支部决定召开答辩会,拟定答辩会举行日期、场地安排,并组织答辩小组,决定主持人等其他相关事宜。答辩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设组长一名,成员可以是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党支部负责人、教师党员、学生党员代表等。主持人一般可由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党支部负责人担任。
3.答辩会的举办一般应提前一周在教学楼、寝室楼或网站等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答辩会举办的地点、时间、答辩对象名单等。党员群众可按照公告要求自愿报名参加。
4.通知、组织参加答辩会的有关人员。一般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对象、答辩对象的入党联系人以及答辩对象学习、生活所在的班级、寝室代表,人数一般不应少于20人。
5.指导答辩对象准备《答辩对象登记表》和答辩稿,并统一规范内容要求。
6.党组织应指派1-2名党员担任答辩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统计;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答辩会现场的安排与布置,如党旗、会标、席卡;并准备相关材料,如《答辩对象登记表》、《答辩评议表》、《答辩票决汇总表》、《答辩反馈表》、《题库纲要》等。
(二)答辩会流程
答辩对象应提前半个小时到答辩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答辩对象应在指定候场区等待,根据答辩顺序依次进入答辩会场,答辩对象在答辩前一般不观摩其他答辩对象的答辩。
1.主持人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出席人员、答辩程序并宣布有关纪律。
2.入党联系人介绍答辩对象的情况,一般限时三分钟。
3.答辩对象自我陈述,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一般限时五分钟。
4.理论必答。答辩对象从理论必答题库中抽取两道党的基本知识题进行回答。
5.时政选答。答辩对象从时政选答题库中抽取两道时政题,选择其中一道进行回答。
6.自由问答。由答辩小组和党员群众代表提问,题量以2-3道为宜,答辩对象作出回答。自由提问者较多时也可事先递交小纸条后随机抽取。
7.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评议表》,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投票结果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答辩对象是否通过答辩,并填写《答辩反馈表》形成书面意见。
8.主持人公布答辩结果并进行答辩小结。
(三)答辩会的后期工作
1.答辩会的会议记录、《答辩票决汇总表》应归入学院党建文书档案;答辩小组的书面意见《答辩反馈表》,应归入答辩对象的入党预审材料中。
2.答辩会结束后,党支部对答辩通过者可继续进行后续的发展工作,对未通过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继续培养考察的计划,一年内待条件成熟时可再安排参加一次答辩。
五、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4年6月修订
附件1:
答辩对象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班级 | 职务 |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入党启蒙班 培训时间 | ||||||||||
推优时间 |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 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时间 | ||||||||||
政治思想情况 | ||||||||||||
专业学习情况 | ||||||||||||
社会实践情况 | ||||||||||||
其他 | ||||||||||||
拟参加答辩 时间 |
负责培养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XX同学入党答辩会议原始记录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答辩小组成员:
答辩对象:
党员群众代表:
答辩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出席人员、答辩程序并宣布有关纪律
二、入党联系人介绍答辩对象的情况
三、答辩对象自我陈述
四、理论必答
五、时政选答
六、自由问答
七、答辩小组无记名投票
八、主持人公布答辩结果并进行答辩小结
如“答辩小组通过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票x人同意xx同学通过答辩。建议负责培养的xx党支部进行后续的发展工作。”
记录员:xxx
附件3:
答 辩 评 议 表
答辩对象:_______________
项目 评审意见 | 自我陈述 | 理论必答 | 时政选答 | 自由提问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 | ||||
总评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结论 | 通过( )不通过( ) |
主要评判标准:
1.自我陈述: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全面,有一定的深度;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有正确的认识和真实的思想;对自身表现的陈述是否流畅、完整,有较清晰的思路。
2.理论必答:主要内容是否正确,是否达到一定的熟悉程度。
3.时政选答:基本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有层次清晰的阐述。
4.自由问答:是否密切联系实际;思路是否清晰;表达是否流畅;思维是否敏捷。
附件4:
答 辩 票 决 汇 总 表
答辩对象 | 通过票数 | 不通过票数 | 答辩是否通过 |
通过( )不通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通过( )不通过( ) |
备注:
1.超过半数票通过者,视为答辩通过。
2.答辩秘书、答辩小组组长签名后有效。
答辩秘书签名:
答辩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答 辩 反 馈 表
答辩对象 | 负责培养党支部 | ||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
答辩小组成员 | |||
答辩票决结果 | 通过票数( ) 反对票数( ) | ||
答辩是否通过 | 通过( ) 不通过( ) |
备注:
1.超过半数票通过者,视为答辩通过。
2.答辩秘书、答辩小组组长签名后有效。
答辩秘书签名:
答辩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