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者:陆乐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602

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202303月修订)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转专业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原则

(一)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尽可能满足学生志愿和专业发展的需求。

(二)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制定转专业细则,将实施程序、标准和成绩等均向学生公布,增强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转专业对象与范围

(一)转专业对象

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转专业范围

1.根据专业招生情况, 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院其它本科专业。

2. 转专业仅限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 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大一学年未挂科,平均绩点≥2

4. 无寝室违章违纪。

5. 无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院根据专业情况和培养方案,制定其他条件。

四、转专业程序与办法

(一)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1. 组织报名。每年4月,学院根据专业发展要求和学校政策公布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 审定资格。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审定学生报名资格。

3. 考试录取。学院在学校安排的统一时间内组织转专业笔试和面试。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选满招生计划额定人数。

4. 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评选细则)

5. 公示名单。录取学生的名单,经校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教务处、学院负责受理。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获得录取,需到学院确认,如有放弃的,最晚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以便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递补名额。

6. 审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五、转专业后续工作:

(一)被录取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并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二)被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放弃转专业,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三)进入新专业的学生,须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齐所有课程,原专业所修课程若未列入新培养方案内的可抵充专业拓展课程计划,达到该专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各项条件,才能授予相关证书。

六、其他说明:

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慎重考虑并先行了解新专业4年的培养方案。如因转专业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


2023春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评选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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