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足球场)使用管理条例

发布者:陆乐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2713

上海师范大学操场(足球场)管理条例

1.学校操场(足球场)是本校组织团体活动及体育教学的主要场地,优先保证校内教学训练、社团活动等。非教学时间段(周一至周日8:00前,17:00后,7818:00后)免费对外开放。

2.进入操场活动者,应自觉爱护操场内器材设备,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

3.跑道上跑步时,请按逆时针方向跑动,以确保安全、避免相撞。

4.教学及预约时段内进行足球活动时,只允许在足球场内进行足球活动,并注意避免场内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5.免费对外开放期间全场禁止进行足球、棒垒球、网球等危害他人安全的活动。禁止各类车辆(自行车、滑板车等)、宠物进入本操场。禁止翻越栏杆,挖抓胶粒石英砂、拔割草叶等破坏场地器材行为。

6.校内、外单位借用操场团体活动时,需事先与“体育学院场馆管理中心”联系,办理相关租借手续,未经允许,

得擅自使用。

7.对外开放期间,若遇学校大型活动、教学训练、社团活动等情况时,将临时取消开放、实行封闭,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8.免费对外开放期间,禁止任何个人、团体、机构从事经营性活动(培训、售卖等)。

9如违反上述条例,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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